本所自1981年成立以来,始终秉承“责任创造价值,诚实取得信任”的服务理念,通过30余年持之以恒、勤勉尽职的努力工作,老中青三代人的努力奉献使“新华”的知名品牌获得了社会各届广大客户的认可和信赖。历年来,本所有多名律师先后被授予上海市十佳律师、上海市律师职业道德标兵、司法部部级优秀律师、个人三等功、优秀女律师、法律援助先进工作者、上海市律师辩论赛最佳辩手、优秀辩手等荣誉称号。

本所热忱于社会公益事业,在上海市首家开通法律咨询专线“新华法律咨询热线”(被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授予“共青团号”)。此外,还在上海市社会科学院和华东政法大学先后分别设立了“上海市社会科学院新华教育基金”和华东政法大学院“新华奖学金”。

本所律师还先后出版《刑之辩》、《侵权与赔偿》、《离婚诉讼代理技巧》等学术专著。在各种报刊、杂志及论坛上发表论文百余篇,其中部分获得上海市优秀律师论文奖。

1995年10月,上海市司法局授予本所“上海市先进律师事务所”;

1998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命名本所为“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

1999年3月,上海市司法局为本所记司法行政系统“集体二等功”;

2000年2月,上海市司法局创办并组织的“争创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单位”评选活动中,本所被授予“先进集体”;

2000年3月,上海市律师协会、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授予本所“法律援助先进律师事务所”;

2001年5月,共青团中央授予本所“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2005年6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本所全国首批“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1997-2016年,连续十次获得上海市人民政府授予本所上海市“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