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应邀参加“判后答疑”工作座谈会
时间:2015-07-13
2014年12月,为落实一中院与市律协共同签订的《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人民法院判后答疑》专项工作,长宁区人民法院与新华律师事务所达成“判后答疑”合作事项,并同时启动律师介入“判后答疑”工作,如果当事人对裁判有异议或疑问,可由律师介入并就裁判的程序适用、证据认定、裁判理由等问题向来访的当事人进行解释和说明,以使当事人服判息诉。
为进一步落实和开展该项工作,7月10日下午长宁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判后答疑”工作座谈会。长宁区人民法院秦明华副院长、张枫庭长、张楠法官以及新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潘定、傅平、林丽娟、金廷一、连晏杰律师及行政主管吴培丽参加了会议。
与会人员认为,律师参与“判后答疑”工作是建设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良好开端。并对“判后答疑”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如数量较少、缺乏宣传、形式传统、专业不对口等,提出如下建议:通过长宁区司法局的法宣平台、律协的微信平台进行宣传,借助网络平台预约,将案件类型化等。秦明华副院长对与会人员的意见十分赞同,并表示将建议落实。最后,张枫庭长对会议内容进行了总结,认为应充分发挥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判后答疑”工作的作用。
发挥律师在“判后答疑”工作中的纽带作用,不仅能提高律师的专业水平、促进当事人对事务所的信任、了解社会诉求和民意、减少法院面临的信访、申诉问题,而且能够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