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诉儿子所有权相关权利纠纷案

  时间:2012-09-14  作者:浦泽幸

案例说明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福利分房已经彻底取消。随着上海房地产市场的价格逐步高升,越来越多的家庭内部就住房问题产生了矛盾,亲人之间的亲情在利益面前受到了强烈的挑战。老年人在家庭中一般都承担了最大的责任,而他们在家庭矛盾中却又往往处于不利的地位,使他们成为了社会的弱势群体,尤其需要帮助。

本案是一个典型的家庭矛盾升级导致老年人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后产生的纠纷,折射出当前社会问题的一个带有较为普遍性的问题。本所浦泽幸律师不计较办案的效益,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进行调查和协调,最终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结果。使社会的公理和正义得到了实现,体现了律师不仅在经济活动中起到巨大的作用,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中同样存在稳定与和谐的价值。

案例简介

杨某是一个年近80岁的老人,与儿子、儿媳及孙子一家共同居住在由老人承租的房屋中。十多年来,儿媳常常以各种琐事为借口,挑起事端,与老人争吵,希望达到独占房屋的目的。起先老人总是希望家丑不要外扬,打落牙齿往肚里咽,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忍气吞声。在老人的忍让下,儿媳这边非但没有收敛,反而愈演愈烈,甚至在争吵中对老人动手。无奈之下,老人向街道居委寻求帮助,街道居委进行了多次调解,但儿媳要么不愿意调解,要么在调解后稍微收敛一段时间便又恢复原样。长期的生活压抑给老人带来了巨大的生活阴影,老人每天早上五点起床去公园直至儿媳上班后才敢回家,遇到儿媳的休息日,就想法设法到朋友、其他子女家中去躲避。长此以往,使老人陡增精神上的压抑与身体状况也越来越差。

老人在万般无奈实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决定寻求法律的帮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慕名找到本所浦泽幸律师,希望浦律师能够为其解决问题,摆脱这种生不如死的生活。

本案案情并不复杂,然而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律师需要解决定的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还是一个社会问题。老人的本意是希望儿子、儿媳能够出一笔钱,让其另行租住房屋或者直接进养老院。就这一方案,街道居委也曾根据老人的意见向儿子儿媳一家提出,让其一次性拿出5至6万元,但儿子儿媳一家仅仅愿意支付每月200元,摆明了要无偿强占老人的房屋,根本无法实际解决问题。

接手这一案件以后,浦律师首先梳理法律关系和案件的切入点,由于该房屋是使用权房屋,因此老人直接要求儿子、儿媳支付钱款缺乏法律依据。但基于老人是该房屋的承租人,根据《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以及有关司法实践,如果同住子女虐待老年人,老年人可以起诉要求同住子女迁出租住的房屋。据此,浦律师决定帮助老人起诉要求儿子、儿媳一家迁出老人所居住的房屋。

诉讼请求确定以后,浦律师开始进行了庞杂的调查取证工作,浦律师走访了当地居委会、派出所、街道司法调解窗口、众多邻居,收集了大量儿媳虐待老人的证据。由于房屋租赁凭证和户口本都被儿媳扣住,浦律师跑到当地的物业公司,讲述了老人的境遇,博得了工作人员的同情,为老人出具了承租情况的证明,作为本案起诉的基本证据。浦律师在办案过程中,调查走访了十几家被调查者,收集和制作了十余份证明文件和谈话笔录。该案开庭后,双方就儿子、儿媳一家是否应该迁出又进行了激烈的辩论。由于使用权房屋的使用权用经济价值来量化已经得到了司法实践的充分肯定,因此浦律师也考虑到法庭直接判决儿子、儿媳一家迁出的难度较大,便适时地提出了货币安置老人的调解方案。最终在律师的努力下,儿子儿媳一家同意一次性拿出15万元来对老人进行安置,并且该笔款项在调解时一次性付至法院的代管款帐户,防止在执行过程中再出现反复。老人对于案件的结果非常满意,并在当地取得了积极的反响。

本案的法律关系并不算新颖亦称不上复杂,但背后蕴藏着的确实十分棘手的家庭矛盾和社会问题。浦律师在这个案件当中付出来大量的时间、精力却仅仅收取了最低的律师费用。并且最终通过律师的智慧、经验和坚韧,非常圆满的解决了这一看似难以解决的问题。一个优秀的律师,他不仅仅应该为市场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律师也应该有他的社会责任。本案中本所的律师不计较个人的得失,体现了一个法律人的优秀品质,使法律的核心,公平和正义得到了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