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所律师积极参与长宁区居村法律顾问工作

  时间:2017-12-28   

根据《关于推进本市居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沪司发【2017】93号)、《关于推进长宁区居民委员会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长司【2017】20号),进一步推进法治社区建设,长宁区新华街道、周家桥街道、新泾镇分别于2017年12月7日、12月14日、12月28日举行街道居民委员会法律顾问签约仪式。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傅平、蒋振伟律师、合伙人黄依群、浦泽幸、邱贵融、应少白律师、吴晓琳、徐清岑律师与18个居民区签订法律顾问协议,明确了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