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9日,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林丽娟律师应邀参加市律协党委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群众座谈会。
座谈会上, 林丽娟律师提出,律协的很多活动虽然是在律协党委的领导下开展的,但宣传的不够,一些活动只体现出个人力量,党组织的影响力不够。一些党员律师在提供公益法律服务中,党员身份也不够突出,希望今后能够更加注重展示党员律师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