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朝自首结束五年胆颤心惊 ——新华法援律师热心帮助迷途“羔羊”侧记《长宁时报》

  时间:2010-04-27   

2010年4月27日刊于《长宁时报》

日前,涉嫌寻衅滋事的犯罪嫌疑人、网上通缉逃犯高军(化名),经过援助律师多次耐心的劝说,终于浪子回头,逃亡近5年后,在律师的陪同下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2005年12月6日晚上23点多钟,高军(男,17岁)的朋友王某某、王某在长宁区北渔路、新渔路路口的人行道上,与设摊卖羊肉串的李某某、赵某某等人发生口角。然后王某某、王某打手机叫来了高军等近10人动手殴打设摊卖羊肉串的李某某、赵某某等人,后被当场抓获。经长宁区中心医院诊断:卖羊肉串的赵某某右胫骨骨折,经司法鉴定中心法医鉴定为轻伤。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高军由于系未成年人,在2006年1月5日被取保候审,2006年3月14日经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新华律师事务所应少白律师和吴金泉律师为其在审查起诉阶段提供法律帮助,并于2006年3月24日与犯罪嫌疑人高军进行了谈话,律师希望其在被取保候审期间能够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不料同年高军在取保候审期间潜逃外地,被警方列为网上逃犯予以追捕。

2010年春节前夕犯罪嫌疑人高军在逃亡近5年后首次打电话给应律师,了解了自己的案情,并且诉说自己在逃亡近5年的日日夜夜,整体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应律师和吴律师在认真研究在逃案犯的犯罪动机和心理活动后,对高军说:“毋庸讳言,悔改是一个艰苦的过程,昨晚一名在逃人员,要想成为信任,就必须面对现实,在思想上树立战胜自己的信心和决心……。”

经过数次电话谈心,犯罪嫌疑人高军终于被律师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真情感动,答应尽早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见面。不久后高军从外地回到上海,第一时间来到了律师事务所找到了应律师和吴律师,说:“你们是法律援助的律师,我相信你们,我愿意去自首,但是我有一个要求,就是希望你们继续为我做法律援助的辩护律师。”应律师、吴律师打消了他的顾虑后,当日下午3点钟,高军在应律师的陪同下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在路上高军眼中流着泪花,心中却变得踏实了,泪花里有着悔过,更多的是无尽的感激,感激法律援助律师用真情打开了他的心灵窗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