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副主席与区司法局党委书记莅临我所举行座谈会

  时间:2012-03-08   

2012年3月8日下午,长宁区政协副主席陆维清、长宁区司法局党委书记王军莅临我所就探索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方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举行座谈会。我所主任、党支部负责人及部分合伙人参加了会议。与会人员纷纷结合自身的司法实践、党建工作经验进行了发言。

我所党支部书记黄依群律师首先向领导汇报我所党建工作概况:我所于1990年建立党支部,每年都发展党员。由于律师工作的性质,我所通过采取公告栏、网上发文等形式组织党员开会学习上级党组织传达的会议精神。党支部副书记、行政主管吴培丽就我所的党建具体工作内容作了介绍:我所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通过设立先锋岗的形式鼓励引导党员律师献爱心、与社区党组织结对子来服务群众、联系群众。 “新华所党员人数多,约占全体职工的三分之一。” 我所主任黄海平律师谈到,“新华所将党建、所建、文化建设融合在一起。在各项活动中,党员律师起到带头作用。”

蒋荷娣律师认为,党员比例高是新华所的特点。与此同时,新华所注重基层服务。党员律师经常参加法律援助工作,进驻社区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活动。“我读大学时就入了党,新华所的党建工作这个根绳很紧密。传、帮、带是新华所的特色。”傅平律师说,“我所党员律师以服务群众的理念一直没有变,律师进社区使群众感受到律师确实在帮助。”我所团支部书记连晏杰律师提出了创新党建工作方式的建议。他说:“在新形势下特别是两新组织的党建工作受到各种因素的限制。不妨通过红色旅游、参观革命圣地等形式加强凝聚力”。林丽娟、浦泽幸、孟祥芝、徐家伟等律师就党建工作提出了独到的意见与建议。

陆主席等领导听取汇报后充分肯定新华所的党建工作并对老、中、青三代律师参与党建的不同方式表示认同。陆主席希望我所律师在即将要开展的践行律师核心价值观的活动中发挥更大的作用。